戒杀护生

动物的权利和利益

近年越来越多人因为环保和健康的理由决定茹素,又或者吃少些肉。这到底是个人的选择,还是我们有道德责任这样做?


效益主义

哲学家彼得·辛格(Peter Singer)在一九七五年出版《动物解放》一书,呼吁人类放弃吃肉以及终止所有动物实验。这本书在西方社会影响力非凡,促成了各项维护动物权益的运动。

辛格认为我们应该以效益主义(Utilitarianism,又名「功利主义」)来判断道德对错。根据效益主义,一项行为道德上是否正确,视乎该行为相比其它选择会否带来最大的效益(utility)。效益是指一项行为所带来的正面后果,减去其负面后果后所馀下的净值。快乐是正面的效益,痛苦是负面的效益。辛格相信,人类不吃肉固然会失去一些快乐,但却为动物消除了巨大的痛苦。与此同时,很多原本牧养禽畜的土地可以用来耕作,增加粮食供应。因此,人类放弃吃肉,应该能够带来最大的效益。

不过,效益主义是否正确的道德理论?有不少哲学家认为,追求效益有时可能会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,违反道德。另外,即使效益主义是对的,也未必代表宰杀动物是错的。如能在农场营造舒适的环境,以及采用快速无痛的屠宰方法,那么动物便可以快乐地生活,人类又可以吃肉。这岂非两全其美,更能提高效益?不过,这个想法又是否不切实际?


动物权利

很多反对吃肉的人认为,动物拥有意识,理应受尊重。要真正保障动物的利益,必须赋予动物生存的权利以及不受伤害的权利。

很多人同意不可以虐待动物,但认为人比动物聪明,所以人有权利而动物没有。只是,如果权利视乎智商,天才岂不是应该比正常人拥有更多权利?很多种族歧视也是源于这种精英主义。

到底一个生物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拥有权利?有人说是理性,也有意见认为是道德判断能力。这些立场的共通问题,便是并非所有人都符合这些条件。婴儿以及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,心智可能与动物相差无几。这是否代表他们没有权利?

不过,无论动物是否拥有权利,它们依然拥有意识,不能纯粹当作人类的工具。现代畜牧业令动物饱受痛苦,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危害公共卫生,理应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