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与甜品

应否支持毒品合法化?

毒品通常是指一些容易令人上瘾的有害药物,但食物和药物之间并没有很清晰的界线。中医传统强调「医食同源」,食物既是营养,也可以是毒药。河豚在日本被奉为美食,但处理不宜会致命。其实多数食物都可以变成毒药,只不过是剂量的问题而已。白蘑菇含有微量的致癌物质;过量饮用清水,也有机会导致稀释性低钠血症而死亡。

既然食物也可以令人中毒,为何要特别禁止毒品呢?当然,毒品上瘾会影响健康,但奶茶咖啡、可口可乐、烟和酒一样可以上瘾,又为什么不禁止?


伤害原则

南美阿根廷最高法院在 2009 年裁定,禁止大麻的法律违反宪法,因为成年人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,国家不应干预。阿根廷法院提出的理据,与英国哲学家弥尔(John Stuart Mill, 1806–1873)的想法相近。弥尔认为,任何行为只要不伤害别人,都不应该受到限制。这个立场,通常称为「伤害原则」(harm principle)。根据这个原则,杀人放火会危害他人,所以法律可以禁止。不过,为了某人的自身利益而干预这个人的行为,却是不容许的。例如做运动和多吃蔬果虽然对身体有益,政府却不能强逼市民这样做。

根据「伤害原则」,吸毒如果令人丧失理智,危害他人安全,理应阻止。贩卖毒品如果涉及暴力行为,伤害原则也不会保障。不过,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全面禁毒的理据。

合法买卖的商品可以有不同程度的规管。最少限制的,便是容许在市场上全面自由交易。例如可口可乐、茶、咖啡和很多能量饮品都含有咖啡因。这些饮料除了要符合一般卫生条例以外,便没有特别的限制,小孩子每天喝十罐可乐也没有违法。高一级的管制,会有年龄和情况的规限,例如酒精饮品只有成年人才能购买和享用,饮用后也不可以驾驶车辆。至于处方药物,比如抗生素,更是要得到医生批准才可以限量购买。所以毒品合法化有不同模式,不一定是完全自由买卖。

毒品问题非常复杂,解决方案也并非只有全面禁毒和全面合法化两个建议。「毒品除罪化」或者「毒品非刑事化」并非表示毒品合法,而是个人使用小量药物不用坐监或 留下刑事犯罪。

在瑞士,吸毒者可以在社区诊所免费使用海洛因和美沙酮。这类项措施可以打击非法毒品市场,也能令吸毒者较容易得到治疗:


嗜烟酗酒

严格来说,烟草和酒也是毒品。有专门研究毒品的专家曾经评估各类药物对公共健康的负面影响,综合成一个伤害指数。研究发现,迷幻药和摇头丸(ecstasy)的伤害指数较低,在 10 以下。大麻是 20。烟草和可卡因都接近 30,海洛英超过 50,但伤害指数最高的是酒精,达到 72!

吸烟是肺癌的最主要成因,也可以导致很多其它疾病。联合国估计,全球每年约有八百多万人因吸烟死亡,其中有过百万人死于二手烟。过量饮酒伤害身体,也经常导致车祸和暴力事件。支持禁毒,是否也应该禁烟禁酒?


垃圾食物

社会关注毒品,主要是因为毒品危害健康,但有害的食物又如何?

食品公司为了增加产品的吸引力,往往大量提高加工食物内的盐、糖和脂肪含量,以及改良食物的口感,务求研发出所谓「超好味」(hyperpalatable)的食品。这些超好味食品,包括很多垃圾零食和快餐食物。虽然它们可能令人回味无穷,但经常进食只会损害健康。

偏爱这些食物的人,他们的心理状况与吸毒者有很多共通的地方,例如没有得吃的时候可能会感到烦躁或不安。嗜食的欲望可以令人不能自拔,就算是知道会影响健康也很难以控制食量。全球每年估计有一千一百万人因不良饮食习惯而死亡,远高于吸烟或吸毒致死的人数。这个问题,应如何处理?